籤詩原文
假君財物自當還,
謀賴心欺他自奸,
幸有高臺明月鏡,
請來對照破機關。
典故介紹
宋代寇準,字平仲,出生於下邽。他年僅十九歲便考中進士,真宗時期任職知同州判永興軍,為民盡心盡力。寇準每日有閒暇時間,則解決滯後事務。他在拜相後決策成澶淵之功,後來出鎮大名府及雷陽,內儉外奢,生活簡樸。他被仁宗追贈中書令,封為來公。
聖意
這首籤詩的聖意告訴我們:
- 訟:不要欺詐,依本分行事。
- 病:及時就醫,不宜拖延。
- 名:名聲不宜強求,順其自然。
- 婚:婚姻需謹慎求,宜審慎選擇。
- 孕:孕期需保安。
- 行人:行程稍慢。
東坡解
負人財物,欺賴自姦,幽有鬼神,顯有清官。一朝照破,難逃其禍。每事依心,無施不可。
碧仙注
本分兩字,合天合地。若有虧心,神明共棄。
籤詩解說
此籤詩提醒我們,凡事要依本分行事,不可欺詐他人。借人財物需按時歸還,否則自食惡果。人心不可存欺詐之念,否則將會遭受報應。無論是在幽暗的鬼神面前,還是在光明的清官面前,終究會被識破,難逃其禍。
具體應用
- 名與利:名聲和利益不可強求,應依本分行事。
- 訴訟:訴訟不宜欺詐,應和解。
- 健康:疾病需及時就醫,不可拖延。
- 婚姻:婚姻需審慎選擇,謹慎處理。
- 行程:行程稍慢,但終將回來。
- 總結:凡事謹慎,依本分行事,保持正直,方能避免禍患。
總結
這首籤詩告訴我們,凡事應依本分行事,不可妄想欺詐。無論是在人前還是在人後,都應保持正直,方能避免禍患。善行能得到神明庇佑,惡行則會招致災禍。